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附件1)

发布时间: 2016-12-27 17:05:04 | 来源: 中小学频道 | 作者: 中小学频道 | 责任编辑: 文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民政部注册的国家一级社团。学会的学术功能定位是:研究人生现象,揭示人生规律,探索人生理论,指导人生实践。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是中国人生科学学会的分支机构, 专委会的宗旨是服务于青少年的全面发展,服务于教师的职业发展,服务于中国的基础教育。

为加强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专委委员会学校教育类课题管理,保证课题研究秩序和研究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学校教育类课题研究,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的精神,以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提高服务教育决策的能力,提高基层教育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己任,积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特别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让每一个中华儿女都能获得健康、美好、幸福的人生。

第三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学校教育类课题致力于研究人生教育、生命教育、素质教育和健康教育等,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努力探索人生科学教育的理论与方法,努力提高全民族的综合素质,为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第四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学校教育类课题面向全国接受来自教育行政、教育科研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工作者申报的课题,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可选取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立项课题。

第二章 组织

第五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委员会成立学术委员会,制定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学校教育类课题指南、管理办法,负责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研究成果鉴定和推广等各项工作。

第六条 为加强不同学段人生科学教育的衔接与协调,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学校教育类课题由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统一管理。

第七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学校类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接受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委员会依照国家教育发展规划定期发布课题指南,按年度评审立项。

第九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学校教育类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课题类别由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

第十条 课题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具备的条件

1、课题申报单位可以是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社会教育团体、学校、学校基层部门或某项教育活动的负责单位,要具有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实力,在人生科学教育方面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社会影响力。

2、课题负责人可以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社会教育团体的负责人、学校校长及骨干教师,要具有课题研究经验与业绩,有课题组织和协调能力,在人生科学教育方面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独到的见解。

第十一条 课题申批程序

1、根据课题指南,确定研究课题,填写《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学校教育类规划课题申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学术研究部。同时,将《课题申报审批表》电子版发至zxxktyj@163.com邮箱

2、经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评审核准的课题,由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颁发立项通知书。经评审不能核准的课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向申报单位或个人下发不予立项通知书。

第四章 课题管理

第十二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公开展示课题研究资料,加强课题研究过程的激励、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 经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的课题,依立项年度建立课题公示栏,公开展示各立项课题提交的《课题申报审批表》、《开题报告》、《课题变更申请审批表》、《课题结题申请审批表》、《结题报告》、研究成果等课题资料。

第十四条 课题研究达到研究目的,并取得相应成果,可填写《课题结题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报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申请结题。课题公示栏公开展示的课题资料提供不全,或研究成果有剽窃之嫌的不予结题。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将对批准立项的课题进行过程性的考察、督促和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学术服务。

第十六条 根据课题过程性考核及研究成果,对批准结题的课题将分别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格次。

第十七条 研究期间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课题管理单位或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者,要及时填写《课题变更申请审批表》,报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第十八条 课题研究历程原则上不低于一个自然年度。

第十九条 每年组织科研学术年会,总结交流课题研究成果,对先进单位、个人、优秀成果等给予必要的宣传和表彰。

第二十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学校教育类课题原则上自筹经费。

第二十一条 对多个单位承担的课题,需要向参与单位收取课题研究费用的,需向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收取。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委员会学校教育类课题不得以“课题组”名义私刻印章及私自设立账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可为研究课题提供印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

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

文章来源: 中小学频道
 
分享到:
 
中国网教育频道热线:010-88824982 商务合作:010-88824915 传真:010-88824989 合作QQ:3090653241 电子邮箱:edu@china.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