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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年秋季起初中每学期书法课不低于10课时

发布时间: 2016-09-09 11:12:03 | 来源: 四川新闻网 | 作者: 陈淋 | 责任编辑: 文昕

书法教育,于中国人而言,不仅仅是一种技能的教习,也是一种文化修炼,精神的陶冶。日前,《四川省初中书法教育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印发,要求我省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由各地在语文、学校课程等课程中每期安排不低于10课时的书法课,并明确初中三年的书法学习目标及内容。《指南》将于明年秋季开始执行。

在书法师资上,《指南》明确要整合现有教师资源,选配好中小学书法教师,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并要求中小学语文教师应逐步达到能兼教书法。师范院校要重视培养师范生的书法教育能力。《指南要求》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秀书法教师的专长,指导和引领学校全体教师提高书写水平,为整体提高学校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创设条件。要充分发挥书法教育学术团体的作用。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当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文化艺术团体的书法专业人员、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有书法专长的家长等作为兼职指导教师。

同时,《指南》规定,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书法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努力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学校图书馆可为书法教育置备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等必需资料。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专用书法教室。各市(州)、县(市、区)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书法教研员,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及时组织经验交流,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指南》将于2017年秋季开始执行。它作为四川省初中书法教育教材编写、教学、评估的依据,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要求,依据《指导纲要》和《指南》等文件规定组织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初中)《书法练习指导》的审查,审定通过后的初中《书法练习指导》将列入我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供市(州)教科书选用委员会选用。现有未经过审查的学生用书逐步退出使用。

文章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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